职教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职教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邯郸市教育局法规处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邯郸市职业教育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师生伤亡事故为目标,在前一时期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邯郸市教育局法规处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邯郸市职业教育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师生伤亡事故为目标,在前一时期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学校所有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消防安全状况,彻底消除校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由市教育局法规处组织实施,并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汲会堂同志任组长,常新林、徐世宏、李帅华同志为副组长,法安办、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财务科、总务处、实训楼、五个专业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法安办,汲会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学校学生公寓、教室、实训楼、食堂、办公室
五、整治重点
(一)学校学生公寓。
(二)学校学生食堂。
学校实训楼及实训楼贮藏可燃和助燃气体仓库。
(四)学校疏散设施设置和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部位。
2.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部位。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部位。
4.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部位。
5.在学生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违章搭建、设置铁栅栏的部位。
六、整治目标
(一)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
七、工作步骤和措施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2年11月至寒假,学校各处室及专业部按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专项整改行动办公室检查4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11月1日)
11月1日,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暨创建消防安全学校动员大会。各处室及专业部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研究本校的工作方案,将整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二)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11月1日—11月20日)
1.自查整改(10日前)。根据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的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消除隐患。拆除所有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设置,清理安全通道,落实学生宿舍的值宿人员。自查后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自查整改结果上报专项整改行动办公室。
2.检查验收(7月20日)。专项整改行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将组织检查验收。查出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或处罚。
(三)联合检查(11月20日起)
在各处室及专业部自查整改后,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处室及专业部主要负责人联合检查。
(四)总结
邯郸市职业教育中心法安办
201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