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职业教育中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邯教法安发〔2013〕26号文件通知精神,本着对全校师生负责的态度,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立即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
(一)职教中心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汲会堂
副组长:常新林 徐世宏
组 员:王永进 李帅华 赵志贵 赵长征 薛宝印
(二)职教中心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李予蒙
副 主 任: 刘晓丽 宋振岭 袁海玲 张洪涛 杨敬周 赵淑淳 程青 潘阳明 梁伟彬 张昕 陈文贺 张清源 林军 曹建萍 张花荣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校安全。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校舍安全工作。
(1)校舍安全:是否存在使用危房,校舍结构、校舍栏杆、围栏、校舍门窗玻璃安装、避雷防雷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2)学校运动场所、器材安全情况。
(二)消防安全工作。
(1)教学设施和实验室、实训室、车库、学生食堂消防制度建立及上墙情况;
(2)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有效;
(3)师生消防演练开展情况;
(4)消防工作检查情况;
(5)所有消防安全通道;
(6)学校电网安装使用情况,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有否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7)所有建筑有否乱搭乱接电线以及电线老化现象;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是否实行专人管理;
(3)存放地点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定期检查;
(5)使用登记情况。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食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校内各类饮食卫生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3)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定期参加体检、有健康证;
(4)食品采购是否规范,是否有索证、留样制度;
(5)校内所有从事食品经营单位(含食堂、小卖部及饮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6)小卖部有无出售过期、三无等没有卫生安全保证的食品;
(7)是否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是否做到防止心脏等有疾病学生参加不适宜的体育运动;
(五)交通安全工作。
(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有无私自使用学生接送车,有无学生搭乘残疾车、三轮车等无牌无照车辆上下学;
(2)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定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4)校园内交通标志齐全,在必要路段设有车辆减速标志和设施,设有车辆禁鸣区和禁驶区;
(5)门口有车辆停放的相关规定,校内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存放;
(6)学校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驻地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
(六)学生防溺水和自身防护安全工作。
(1)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情况;
(2)暑期前利用国旗下讲话和法制安全教育课等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知识教育情况;
(3)是否在暑期前给每个学生家长发一份告学生家长书或至家长一封信
(4)成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溺水事故的对策措施情况;
(5)加强对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开展学生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进行排查,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隐情,及时消除隐患情况。
(七)学校治安管理。
(1)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保卫人员落实,校园重点部位技防(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物防(专用警械等)设施齐全情况。
(2)门卫制度健全,外来人员管理规范,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口有值勤人员,保安和值日教师站岗值勤等情况。
(3)师生宿舍、实验室、学生生活区及其他重点部位、场所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值班和巡逻活动等情况。
(4)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是否有安全预案;
(5)是否每周开展校园治安隐患排查,校园治安情况是否每天有记录。
三、检查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管处室规定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分管副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6月21日开始,到9月20日结束。各处室、专业部自查时间:6月21日-6月25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主管校长签字。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检查时间:6月26日-7月5日;市联合检查时间:(待定),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9月21日到9月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邯郸市职教中心法安办
201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