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公物管理评分办法
学生公寓內所有公物是学生生活、学习的基本保障,为贯彻落实《邯郸市职教中心公物管理规定》,培养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良好习惯,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评分办法:
一、本办法实行量化计分方式,法安办及各部检查负责人对各部所负责宿舍的公寓内公物及公共设施每周进行二次检查,不定期抽查每月计总分一次,起始分为100分,检查和抽查各占50%在公物检查时属人为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实行扣分,扣完为止。
二、扣分办法
1门,损坏一件扣1—2分
2窗损,坏一件扣1—2
3窗帘,损坏一件扣1—2分
4橱柜,视损坏程度扣1—2分
5床,视损坏程度扣1—2分
6垫,视损坏程度扣1—2分
7课桌,损坏一件扣1分
8电扇、损坏扣1分
9电源、损坏扣1分
10灯棍,损坏扣1分
11墙面乱画,扣1分
12本部楼层内公共设施损坏视损坏程度扣1—5分
三、人为损坏的物品按照《学生公寓公物设施管理规定》责成学生、班级照价赔偿,法安及时维修,避免重复扣分。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邯郸市职教中心
法安办
2011年10月20日
2015-05-0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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