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为认真落实学校制定的关于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意见,现2011级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建立组织,为学生实习工作提供保障

  学校成立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以加2011级学生实习指导工作。

    长:汲会堂

  副组长:常新  薛宝印(分管此项工作)

    员:王永  李帅 赵志  徐世  赵长征

  下设实习指导办公室,承担学生实习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任:赵淑淳

  副主任:侯占 

  成员单位:各专业部、政教处、教务处和法安办等有关处室

  二、精心安排,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学生离校时间

  1、学生离校实习时间段安排20135202013530日;各专业部根据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具体离校实习时间为:

   

  幼教艺术部

  汽修部

  冶金机电部

  信息技术部

  财会商贸部

   518

  523 

  530 

  520 

  530 

  2、按2+1培养模式,学生实习总体时间为一年2014630日实习结束。

  (二)学生离校实习流程

  1、教务处和专业部协作甄别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学校制定的教学进度调查表;

  2、完成教学任务的专业,以部为单位安排学生考试;

  3、政教处安排学生第三年学费收缴,法安办为交费学生交纳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4、就业处统计专业部学生离校实习具体时间,填写离校时间确认表;

  5、就业处组织实习基地和专业部学,确定实习学生名单。专业部安排实习指导教师,为学生发放实习鉴定表,组织实习前有关培训、学生体检和和企业协调离校实习交通工具,为学生离校实习做好准备。

  三、明确要求,加强学生实习全程管理

  (一)对实习学生安排要落实好九点要求

  1、学生离校实习前,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班级,一律不得离校参加实习;

  2、学生离校实习前,学校和用工企业没有签工学结 顶岗实习协议的单位,不能派送实习学生;

  3、没有按规定缴纳第三学年学费、学校没有为其购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的学生,不能安排实习;

  4、没有合法手续的单位,一律不得派送实习学生;

  52011级学生离校实习前,没有按规定完成学生学籍材料、学生信息登录的班级(班主任负责组织落实报政教处备案),不能安排离校实习。

  6、学生因个人原因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自行实习。班主任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  

  7、经审核符合条件参加实习的学生,专业部负责学生离校前的个人信息电子档案登录(姓名、性别、籍贯、班级、专业、个人联系电话qq号码、家长联系电话、实习单位等)并报就业处备案。

  8、诚信守约,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学生实习单位首次选择后,实习时间低于三个月的一般不允许调换实习单位,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须经就业处和企业沟通批准后,可调换到学校其它签约企业或幼儿园实习。否则,按学生违纪由学校政教处按规定给予处理。

  9、离校实习学生,不得在校内住宿,法安办61日对宿舍统一进行清理封闭。

  (二)对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实习学生在同一单位超40名的学校派遣实习指导教师。不40名的学校和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和考核。指导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制订或修订好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圆满完成教学内容。

  2、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必须与学生同吃同住,与实习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实习生的动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确保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人身安全

  3、严格执行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积极地开展实习过程中的专业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实习的工作笔记(含学生请假、考勤、学习指导纪录),实习结束时做好成绩考核,详细填写考核结果。

  6、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注重协调好与实习单位的工作关系。

  四、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

  (一)、就业处

  1、就业处是学生实习就业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并上报市教育局职称2011级学生实习计划,留资助中心备案。协调学校其它部门为学生实习提供全程管理信息督查、反馈和实习保障;

  2、考察实习基地,签订实习协议,为学生提供实习单位信息。学生实习前,由就业处牵头专业部配合负责对学生实习单位进行考察,获取企业的用工标准和实习待遇。实习协议要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基准,按照同类企业比待遇、同等待遇比环境的原则,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报学校研究同意后,签订学生带薪实习协议书;

  3、制定培训计划,树立正确就业观。学生实习前,就业处要有计划、有目的制定学生就业前职业培训计划,邀请学校有关专业教师、学校优秀毕业生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职业讲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强化学生择业教育;

  4、强化安全意识,防范事故风险。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要求,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5、协调兑现待遇,搞好优质服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规则,按照办学成本市场化要求,就业处应和企业协商,由企业支付实习学生、驻厂教师和学校合理的实习报酬。要经常深入企业调研,深入企业了解学生和驻厂教师工作和生活情况,努力为师生实习搞好服务。

  (二)、政教处、法安办

  1、树立全程管理的观念,高度关注学生实习的安全防范工作。(学生实习期间,按规定为学生缴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并负责保险全程服务工作;

  2、学生离校手续备案;

  3、学生实习考核的成绩应当作为学生学业成绩记入档案,学生实习过程或结束,就业处应将实习考核(含实习违纪情况、不合格的学生名单)及时和政教处信息沟通,由政教处在第一时间按有关纪律要求,对学生做出违纪处理;

  4、为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学校年终评优评先,政教处应将学生实习成绩做为一项主要内容一并考虑;

  5、为就业处提供在校期间受处分学生名单,以便重点监控;

  6、住宿学生离校手续办理。

  (三)、专业部

  1、学生实习前,专业部和就业处应共同制定学生实习前就业指导培训计划,以部为单位按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就业处安排的就业指导培训;

  2、专业部应组织实习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报名、考试。在政教处、财务处和总务处的协助下,负责督促学生第三年的学费收缴、书费的结算、学籍的管理和公物收缴(落实赔偿制度);

  3、专业部负责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担任(驻厂)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学生实习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开展跟踪调查活动。负责督促、收集实习学生的个人信息,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就业处备案;

  5、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每月向就业处上交实习日志归档保存。实习班主任应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并经常沟通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和工作情况,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6、实习期满后,由班主任负责收取实习学生的实习就业鉴定表,专业部汇总后,交就业处汇总评定实习成绩并存档。对实习期间出现问题的学生,由就业处通报政教处缓发放学生毕业证书。

  五、搞好总结

  就业处和有关处室、实习带队教师认真总结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撰写工作总结,为下次更好地完成学生实习就业工作提供依据。

   

   

   

  201352 

 

创建时间:2015-05-0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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