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想道德百分制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职业道德、思想品行、组织纪律等方面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特制订此制度。
二、得分标准
(一)加分:
1、每次政治思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测验满分者加5分。
2、提议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一定效果的加5分。
3、本学期全勤者加5分。
4、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的一次加5分,同时获得多项荣誉者只加一次分。
5、坚持经常做好事者,经班级评定一学期加5分。
6、受到外单位表扬的一次加5分。
7、受到省、市、县、区一级政府表扬的一次加5—30分(省级加30分,市级加10分,区、县级加5分)
8、单项竞赛在省、市取得名次的一次加5-20分(省级前三名加20分,第四名后加10分,市级前三名加10分,第四名后加5分)。取得学校前三名的一次加3分。
注:各单项竞赛包括:智力、体育、文化课、专业课、歌咏和技能等。
(一)减分:
1、每次政治思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测验满分者减5分。
2、旷课一节扣3分,迟到一次扣0.5分。
3、课间操旷两次扣0.5分。
4、干扰课堂教学秩序可视情节轻重扣1-5分。
5、打架或找社会上的人到校内打群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6、损坏公物的视情节一次扣1-10分。
7、受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分别扣5分、10分、15分、20分。
8、在校内抽一次烟扣5分,喝一次酒扣10分。
9、在校早恋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扣10-20分。
10、受到公安机关拘留的一次扣20-50分。
三、说明:
1、学生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学生表现加分或减分,学生得分情况作为衡量学生思想道德标准,得分在100分以上者,学校颁发思想道德优秀证书,低于70分者由班主任报专业部,低于60分者劝退并报政教处备案。
2、有扣分范围的,具体扣分由班主任和班委会讨论决定。
3、各班可在此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细则和标准,但必须与学校标准相一致。
4、学生得分情况要在全班公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邯郸市职教中心政教处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