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职教中心关于开展“工学结合 顶岗实习”的安排意见(试 行)

 

               邯职教校字201219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工学结合、顶岗实工作,按照教育部关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以及国家级示范校建设有关校企合作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工学结合、顶岗实是职业学校办学的生命线,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需要;是遵循学生职业成长规律、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此项工作的加强和规范,对提高学生从业技能、提高学校办学品质、提高学校社会声誉以及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落实好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邯郸市职教中 工学结合,顶岗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长:汲会堂

  常务副组长:常新  薛保印(分管此项工作)

      长:王永  李帅  赵志  徐世  赵长  

        员:赵淑  杨敬  张洪  陈文  张清  曹建  张华荣

                 

  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的落实。

        任:赵淑淳

      任:侯占杰

        员:孙晓  王文    宇以及各专业部分管此项工作的干事

  三、明确时 确保质量

  扎实的常规管理是确保学生质量的基本要求。目前,我校所设置的专业均为学历教育,不同于非学历教育的短训班。学生在校学习和实践时间的把握,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整体设计,按计划分步实施。

  顶岗实习时间安排的基本原则是:

  1、学制三年的相关专业,按2+1培养模式即前两年在学校以扎实的基本功强化培训为主,第三年深入企业开展带薪顶岗实习;

  2、学制两年的各类专业,按照1.5+0.5)培养模式即前三个学期在学校学习,第四学期深入企业开展带薪顶岗实习;

  3、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学校鼓励专业部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实习基地进行短期带薪实习;

  4、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顶岗实习的专业,需专业部申请,学校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执行。

  四、细化任 严格要求

     工学结合、顶岗实是一项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工作。此项工作由学校就业处牵头,教务处、政教处和各专业部协同完成。其任务是:

  (一)就业处

  1、考察实习基地,签订实习协议。学生实习前,由就业处牵头专业部配合负责对学生实习单位进行考察,获取企业的用工标准和实习待遇。实习协议要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基准,按照同类企业比待遇、同等待遇比环境的原则,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报学校研究同意后,签订学生带薪实习协议书。

  2、制定培训计划,树立正确就业观。学生实习前,就业处要有计划、有目的制定学生就业前职业培训计划,邀请学校有关专业教师、学校优秀毕业生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职业讲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强化学生择业教育。

  3、建立信息平台,公布就业信息。就业处在学生实习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和板报等手段,建立学生就业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企业用工信息、用工标准和待遇,学生按照双选原则自主择业;

  4、完善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在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就业处要协调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按照国家级示范校校企合作有关要求,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时,就业处要协调企业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开展顶岗实习的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就业处应完善健全学生顶岗实习和驻厂教师管理考核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管理,严格考核,确保学生实习工作有序进行。实习班主任和带队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按规定严格要求管理,就业处对指导实习班主任负有管理责任。除学校安排教育实习班主任和驻厂教师管理学生之外,就业处还要协调企业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就业处同企业协商安排企业管理人员共同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任务。

  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学生实习考核的成绩应当作为学生学业成绩记入档案,实习不合格的同学缓发毕业证书。

  5、强化安全意识,防范事故风险。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要求,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为实习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协商办理。其它相关事宜按照《职教中心学生实习就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协调兑现待遇,搞好优质服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规则,按照办学成本市场化要求,就业处应和企业协商,由企业支付实习学生、驻厂教师和学校合理的实习报酬。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就业处要经常深入企业调研,深入企业了解学生和驻厂教师工作和生活情况,努力为师生实习搞好服务。

  (二)专业部

  1、学生实习前,专业部和就业处应共同制定学生实习前就业指导培训计划,以部为单位按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就业处安排的就业指导培训。

  2、专业部应配合学校有关处室,组织实习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报名、考试。在政教处、财务处和总务处的协助下,负责督促学生第三年的学费收缴、书费的结算、学籍的管理和公物收缴(落实赔偿制度)。以上工作完成后,以部为单位到就业处领取学生实习登记表。

  3、学生因个人原因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班主任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                      

  4、专业部负责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担任实习班主任工作。学生实习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开展跟踪调查活动。班主任负责督促、收集实习学生的个人信息,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就业处备案。

  5、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每月向就业处上交实习日志归档保存。实习班主任应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并经常沟通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和工作情况,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实习学生下岗、转岗等情况,应及时书面形式与专业部和就业处联系;

  6、实习期满后,由班主任负责收取实习学生的实习就业鉴定表,专业部汇总后交就业处汇总评定实习成绩并存档;对实习期间出现问题的学生,由就业处通报政教处缓发放学生毕业证书。

  (三)教务处

  1、学生教育实习是课堂教学补充和延伸 此项工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由教务处和专业部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制定学生教育实习计划。

  2、学生实习前,教务处应甄别实习学生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对于没有完成教学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提出延缓实习建议。

  3、教务处在考核教师工作量时,将驻厂教师承担的工作量一并考核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四)政教处

  1、树立全程管理的观念,高度关注学生实习的安全防范工作。学生实习前,为学生落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并负责保险全程服务工作。

  2、学生实习考核的成绩应当作为学生学业成绩记入档案,学生实习结束,就业处应将实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名单及时通报政教处,实习不合格的同学按有关规定缓发毕业证书。

  3、为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学校年终评优评先,政教处应将实习班主任和学生实习成绩做为一项主要内容一并考虑。

  六、  

  学校倡导大就业的观念,鼓励学校职工通过个人关系,按照职业学校应为当地企业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企业用人标准,积极地为学生推荐待遇优厚、环境优雅的就业单位。对于教职工推荐的企业,学校派工作人员考察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对推荐教师学校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就业处对驻厂教师和实习班主任按要求严格考核,按规定完成任务,由学校或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和奖励;任务完成不好的,除扣除部分驻厂工资外,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七、几点要求

  1、严格时间观念,全程对学生负责。学校各级各类人员要按照意见要求,讲规则,不随意,讲责任,不推诿,带着感情去做好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工作;

      2、识大体,顾大局,讲纪律。全体教职工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审视学生教育实习和就业工作。未经学校研究同意,任何人不准批准学生私自联系实习单位,一经发现,学校应劝告其终止实习,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按照学校纪律要求给予处分;

      3、牢固树立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责任感。职业学校的生命力在于培养合格的毕业生,按照职业学校特有的规律去办学,才能培养出专业水平高,人格健全的好学生,学校的办学水平才可能逐步上台阶,学校的社会声誉才会逐步提高。

  此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211 

  附件:

      1、就业处深入企业调研表、学生见(实)习鉴定表

  2、实习指导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3、学生实习管理考核办法

 

创建时间:2015-05-0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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